时间: 2024-06-16 21:17:56 | 作者: 产品展示
为更快更好的发展林业经济,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重点扶持其发展壮大。 前段时间国家林业局就公布消息:从今年起,国家将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费每亩补助标准从300元提高到400元。
2.良种繁育补贴大多数都用在对良种生产、采集、处理、检验、贮藏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费,以及调查设计、技术支撑、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费用和必要的设备购置费用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补贴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
3.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大多数都用在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的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国有育苗单位;补贴标准:除有特别的条件的良种苗木外,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
直接补贴是指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文登市行政区域内获得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规定以上要求的补助树种苗木繁育的单位和个人,都能列入补助范围。经济林苗木繁育基地补助按基地内实有经济林苗圃面积计算,每亩补助1000元。对窖藏或假植苗木,按一年生1万株、二年生4000株、三年及以上生2000株补助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造林补贴试点将按照木本粮油经济林每亩补助160元的标准,对造林主体实施造林所需的费用补贴。造林补贴试点资金包括造林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
直接补贴资金分两次拨付,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经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当年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完成造林任务3年后,进行再次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剩余的50%。
间接费用补贴为造林补贴总额的5%,作为组织并且开展造林补贴工作所需经费,直接拨付到试点县。
(1)人工造林。乔木林和油茶每亩补助200元,其他经济林(含林下木本中药材种植)100元。
(2)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造林直接补贴应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享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营造的乔木林,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
2、间接费用补贴。对项目县组织并且开展造林补贴有关的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总额的5%。
补贴树种范围有泡桐、油茶、楸树、油松、马尾松、火炬松、白皮松、杉木、水杉、侧柏、刺槐、白榆、臭椿、苦楝、柳树、皂荚、花椒、核桃、枣、柿、山茱萸、油用牡丹等。每个育苗单位可在规定的树种范围外可选择12个适宜当地的主要造林树种,申报树种原则上不超过3个。
3.补贴标准泡桐补贴标准为1元/株,核桃、油茶、楸树补贴标准为0.5元/株,油松、马尾松、火炬松、白皮松、杉木、水杉、侧柏、花椒、油用牡丹补贴标准为0.15元/株,其它树种为0.2元/株。
1.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2.造林补贴补贴对象: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不小于1亩的造林主体;补贴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4.新一轮退耕还林(草)项目补助标准:退耕还林1500元/亩,(种苗造林费300元,现金补助1200元,分三次支付,第1年500元,第3年300元,第5年400元);退耕还草800元/亩(种苗种草费120元,现金补助680元,分两次支付,第一年380元,第三年300元)。
5.巩固退耕还林项目补助标准:营造薪炭林200元/亩,用材林300元/亩,经济林、绿化苗木500元/亩;
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补助标准:营造马尾松、杉木350元/亩,按树、楠竹及珍稀乡土树种370元/亩,经果林400元/亩;
补贴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本林每亩补贴12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