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6-11 14:55:38 | 作者: 产品展示
该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包括伊春森工)、吉林省(包括吉林森工、长白森工)、辽宁省以及内蒙古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黑龙江森工集团所在区域。
东北地区拥有大森林、大草原、大湿地、大冰雪等优质自然资源和国家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保障国家北部地区生态安全、国家粮食主产区产能安全、水资源安全、木材等战略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界江(河)国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相比2020年,2021年东北地区的育苗面积和可供造林用苗量与去年基本持平,苗木实际使用量会降低,总体过剩趋势依然明显。2016-2021年该地区育苗面积及苗木供需趋势如下:
东北地区重点开展科学国土绿化、国家储备林基地、村庄绿化、生态屏障等建设,全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林特产业,各地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划、工作方案、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一批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此外,《黑龙江省造林绿化“十四五”规划》、《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2021-2023年)》、《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指出,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切实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效果,全方面提升林草ECO碳汇能力,加快形成黑龙江省林草“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纲要》要求该地区的林区经济转型实现新突破,主要发展寒地浆(坚)果产业,加快森林经营的开展和中药材种植繁育基地的建设。根据近几年苗木供需现状,结合上述规划政策及建设重点,预计2023年东北地区苗木的可供造林用苗量约为22亿株。实际使用量略有下降,约为7亿株。
(1)苗木供应严重超过标准的有17种(R>2.5),分别是:花楸、银杏、红皮云杉、槭树、红豆杉、稠李、白桦、樟子松、丁香、糖槭、紫穗槐、云杉、榆树、长白落叶松、沙棘、榛子、文冠果。与去年分析相比,花楸、槭树、红豆杉、稠李、白桦、樟子松、糖槭、云杉、文冠果的供应依旧严重超过标准,丁香、榆树、长白落叶松、榛子由供应相对过剩转为严重超过标准,沙棘由供需基本平衡转为严重超过标准,红皮云杉由供应严重不足转为严重超过标准。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9种(1.5<R≤2.5),分别是:黄檗、五角枫、油松、侧柏、榆叶梅、胡桃楸、水曲柳、杨树、红松。与去年分析相比,榆叶梅、胡桃楸供应依旧相对过剩,黄檗、五角枫、油松、侧柏、水曲柳由供应严重超过标准转为相对过剩,杨树、红松由供需基本平衡转为供应相对过剩。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谨慎发展。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5种(1<R≤1.5),分别是:柳树、山杏、国槐、黑穗醋栗、龙牙楤木。与去年分析相比,山杏供需依旧基本平衡。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适当发展。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4种(R≤1),分别是:西伯利亚红松、蒙古栎、刺五加、小黑杨。与去年分析相比,西伯利亚红松供应依旧严重不足,蒙古栎由供应严重超过标准转为严重不足。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该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除内蒙古森工集团外)所在区域。
华北地区主要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全年降水量少。相比2020年,2021年华北地区的育苗面积略有减少,可供造林用苗量和苗木实际使用量会降低,总体过剩趋势有所缓解。2016-2021年该地区育苗面积及苗木供需趋势如下:
近年来,华北地区着力进行森林城市建设,各省(区、市)相继出台和实施了一大批绿化造林的新通知、政策、规划和工程。《北京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35年)》、《山西省关于科学开展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以提高森林和绿地覆盖率作为发展目标;《天津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2018-2035年)》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关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草资源保护。当前华北地区对树种的需求以乡土树种、彩叶树种、乔木树种、灌木树种、藤本树种为主。根据近几年的苗木供需情况,结合上述规划政策,预计2023年华北地区苗木的可供造林用苗量约为48亿株。实际使用量略有上升,约为17亿株。
(1)苗木供应严重超过标准的有14种(R>2.5),分别是:樟子松、云杉、沙棘、柳树、油松、白皮松、国槐、落叶松、杨树、柠条锦鸡儿、海棠、榆树、山杏、卫矛。与去年的分析结果相比,樟子松、云杉、沙棘、油松、白皮松、落叶松、杨树、榆树、山杏、卫矛的供应依旧严重超过标准,国槐、柠条锦鸡儿、海棠由供应相对过剩转为供应严重超过标准。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8种(1.5<R≤2.5),分别是:侧柏、白蜡、叉子圆柏、榆叶梅、金叶榆、刺槐、山桃、圆柏。与去年的分析结果相比,白蜡、金叶榆、山桃依旧供应相对过剩,侧柏、叉子圆柏、刺槐由供应严重超过标准转为供应相对过剩,圆柏由供需严重不足转为供应相对过剩。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谨慎发展。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7种(1<R≤1.5),分别是:梨、苹果、连翘、小檗、丝绵木、葡萄、迎春。与去年的分析结果相比,连翘、小檗、葡萄的供应依旧相对平衡,梨、苹果由供应相对过剩转为供应基本平衡,丝绵木由供应严重不足转为供需基本平衡。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适当发展。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5种(R≤1),分别是:蒙古岩黄耆、小叶锦鸡儿、梭梭、中间锦鸡儿、红豆杉。与去年的分析结果相比,蒙古岩黄耆、小叶锦鸡儿、梭梭、中间锦鸡儿的供应依旧严重不足。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该地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在区域。
由于西北地区的气候较为恶劣、地形较为复杂多变,该地区总体生态环境易受一定的影响,且该地区的森林资源较为匮乏,林木资源的地区性分布差异较大。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之一,西北地区的林草资源发挥着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防灾减灾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相比2020年,2021年西北地区的苗木新育面积和苗木产量减少较大,可供造林用苗量有一定减少,苗木实际使用量也会降低,总体过剩趋势有所缓解。2016-2021年该地区育苗面积及苗木供需趋势如下:
西北地区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政策及规划,陕西省出台《陕西省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纲要》、青海省印发《青海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并提出要做大做强做优绿色有机特色产业,做好特色经济林果产业高效栽培和提质增效技术探讨研究与示范推广;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尔自治区分别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宁夏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新疆尔自治区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等规划,均指出应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林草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综合治理退化沙化草原,巩固防沙治沙和荒漠化综合治理成果,改善脆弱生态环境。根据近几年苗木供需情况,结合有关规划政策,预计2023年西北地区苗木的可供造林用苗量约为57亿株。实际使用量略有下降,约为16亿株。
(1)苗木供应严重超过标准的有19种(R>2.5),分别是:云杉、樟子松、白皮松、油用牡丹、白蜡、国槐、油松、榆树、杏、刺槐、核桃、青海云杉、落叶松、沙枣、山杏、杨树、苹果、胡杨、柽柳。与去年分析相比,云杉、樟子松、白皮松、国槐、油松、榆树、杏、刺槐、核桃、青海云杉、沙枣、山杏、杨树、柽柳的供应依旧严重超过标准,苹果由供应相对过剩转为严重超过标准。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8种(1.5<R≤2.5),分别是:梭梭、山桃、柠条锦鸡儿、连翘、侧柏、枸杞、紫穗槐、紫叶李。与去年分析相比,柠条锦鸡儿、侧柏的供应依旧相对过剩,枸杞由供应严重超过标准转为相对过剩,山桃由供需基本平衡转为相对过剩。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谨慎发展。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6种(1<R≤1.5),分别是:紫叶矮樱、花椒、茶、水蜡、沙棘、叉子圆柏。与去年分析相比,叉子圆柏由供应严重超过标准转为供需基本平衡,花椒由供应相对过剩转为供需基本平衡,沙棘由供应严重不足转为供需基本平衡。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适当发展。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2种(R≤1),分别是女贞、葡萄。2023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全力发展。